電動車目前有分電動機車 電動自行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 . 電動機車屬於要掛牌的(50cc綠色牌子) 至於電動自行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都不用掛牌但要騎到馬路上車子必須經過政府省核過有閃電標籤 才可上路

自行車分類

一、腳踏自行車

利用人力做為動力來源,可以隨著騎乘者控制行走、煞車及轉向的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

有腳踏板,帶有電源,利用人力為主要動力來源並配合電動馬達輔助動力,腳踩才能行走之自行車。需經型式審驗合格,粘貼帶有黃色閃電合格標章後,才得行駛道路。

   

三、電動自行車

無腳踏板,需啟動電源才能行走之小型馬力電動機車。需經型式審驗合格,粘貼帶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後,才得行駛道路。

  

電動(輔助)自行車行駛安全守則宣導摺頁-正面

電動(輔助)自行車行駛安全守則宣導摺頁-正面
本文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8220240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ancesyl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